学生在厕所打架受伤,学校也要担责吗?

Connor 火币app下载 2025-11-05 2 0

孩子在学校打架受伤

校方有责任吗连云港股票

有人认为只要是在学校里

学生的安全就应该由校方来负责

也有人认为

如果出事就找学校

让学校在管理上束手束脚

反而不利于孩子的成长

学校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要担责

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连云港股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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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案情

王某(13周岁)与朱某(16周岁)系某学校在校学生连云港股票。2025年3月某日上午课间休息期间,两人在厕所内发生肢体冲突,王某用拳头击打朱某背部,致其受伤。朱某于当日前往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,累计支出医疗费4200余元。王某及其父母对打伤朱某的事实予以认可,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学校则表示,王某与朱某的矛盾实际发生于放假期间,双方约定开学后自行解决,此次事件系假期结束后开学首日发生,学校在发现打架行为后,已第一时间制止,协助朱某进行检查和治疗,并积极配合到场的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。学校认为其已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,不应承担法律责任。三方协商未果,朱某遂将王某、王某父母、学校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2万元。

法院判决

法院审理认为,公民的身体权受法律保护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连云港股票。王某对朱某背部进行殴打,导致朱某住院检查治疗,王某作为侵权人,应对朱某受到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: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”王某父母作为王某的监护人,未尽到监护职责,故应对王某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。

展开全文

关于涉案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条规定: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,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连云港股票。”王某和朱某肢体冲突发生在课间,地点在厕所内,学校不存在预见冲突发生的可能性,且在冲突发生后,已积极处置,尽到管理职责,不应承担侵权责任。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王某父母向朱某支付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共5000余元。

法官说法

校园伤害事件中认定侵权责任,不能仅因事故发生在校园即认定学校一定承担责任,而应判断学校是否“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”,避免产生“学生在学校受伤,学校必然担责”的错误认识连云港股票

学校是否“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”,通常从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,一是看事前预防的严密性,相关场所设施有无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、监控是否覆盖了重点区域、安保人员是否符合标准、是否制定反欺凌、反校园暴力等规范性文件、是否已采取常态化安全教育等防范措施连云港股票。二是伤害事故发生时,学校是否及时介入并合理处置、是否采取有效手段避免二次伤害等。三是事后应对机制的完备性,是否对受害者进行了送医救治、是否进行了安抚疏导并通知家长等。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、管理职责,则应当免责。

法官提醒,同学之间出现矛盾时,应当互谦互让,切勿动武、动粗,通过报告老师等正确方式解决问题连云港股票。家长也要更多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,帮助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与规则意识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连云港股票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

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,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连云港股票

来源:青海普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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